团委
部门职责:
1、负责制定团委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。
2、负责团员的管理工作。
3、负责团内的评优表彰。
4、负责青年的思想教育工作。
5、负责学生的志愿服务和社会实践工作。
6、负责青年学生的创新创业教育工作。
7、负责学生组织的指导工作。
8、负责学生干部的选拔、管理、考核工作。
9、负责推优工作。
10、协助相关部门做好迎新、毕业生离校等工作。
11、协助党政办做好学院的宣传工作。
12、负责和校团委等学校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。
13、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部门人员:
仇韶荣 全面负责团委工作;兼职辅导员。
办公地点:迎西校区博学馆A座二层团委办公室
办公电话:0351-6018662